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活著>> 小說與改編電影比讀

小說《活著》
作者: 余華,於1993年出版。

電影《活著》── 改編自《活著》
片名:《活著》(To Live)(1994) 導演:張藝謀
編劇:
蘆葦余華
演員:葛優(福貴)、鞏俐(家珍)、牛犇(鎮長)、郭濤(春生)、姜武(二喜)、 倪大宏(龍二)、肖聰(少年鳳霞)、劉天池(成年鳳霞)、董飛(有慶)、 董立范、張路、Yan Su
片長:125分鐘

<一> 電影與小說情節比讀
  電影中刪去了不少小說的原本內容,亦加入了不少新的元素,是一齣確確實實的「改編電影」。有人以為電影中刪去的情節,應該是原著小說不甚重要或不能將文字化為影像的情節,而這部電影刪改的做法有別於邵氏的改編《傾城之戀》。電影《活著》刪去的情節,除了小部分不起眼的情節,其他的都是一些重點情節:有慶跑步及餵羊;有慶轉了個另一種方式死亡;家珍、二喜、「苦根」都沒有死去。我在 苦根 加上「」,是因為電影將原著小說苦根的名字都改掉為「饅頭」。死亡原來就是原著小說的一大故事情節,電影中這些要死的人都沒有死去,小說的原來意旨則隨之蕩然無存,換來的是另一番新的意味。
情節比讀

i) 有慶跑步及餵羊 與 保護鳳霞的比讀
這一段情節是令我將《活著》這本書從書局裡買回家的原因,竟沒想到張導演會將這一節刪去。小說中,有慶每天為餵羊三次,從學校來回地跑而練成一強勁的雙腿。一次,福貴看見有慶在比賽跑步,初時以為兒子落在別人後面而蒙羞,但從別人說話裡才知兒子是跑贏別人幾個圈而心中感到莫大的驕傲和喜悅,但在兒子面前了卻將心中的喜樂不形於色只是稍稍讚了他一句。當我在書局內看到這一節,使我很真實地感受到父親對兒子的那份含蓄的愛。父親總是要面子,初時對兒子缺乏信心,兒子跑在後面就認為他是跑得比別人慢,故一開始便感到丟臉。後來從丟臉頓時躍至萬分喜悅。余華將福貴對兒子的愛充分表現在福貴的獨白中,將父親的心理揣摩得很透切。
  然而,電影中卻從沒有出現羊,而有慶的亦沒有跑步的片段。如果要按原著來拍,透過福貴心裡的獨白來展現的父愛顯然是無法表達的。因為電影始於是一個表現影像的器具,要展現出角色的心理除了靠二人的對白及身體語言外,就難以有別的方式。因此,電影將有慶改為一個保護鳳霞的好弟弟,以保護鳳霞不受別人欺負取代原來餵羊的工作,將有慶對羊的愛改為有慶對姐姐的愛,同時亦令父子甚至家庭間各種關係展現愛,從而加強家庭角色間的互維關係,給電影帶來更多的時間來演活這十二多萬字的小說。

  電影處理的手法用了鳳霞代替了羊,犧牲了有慶與羊的一段情,抹去了有慶對父親表現孝的機會,而造就了有慶對鳳霞的姊弟情,同時亦建構了父子及母子之情,又加入了父子幽默的情節,用輕鬆、活潑的手法表現出親子間笑中帶淚的感情。對比小說,小說運用其長處由福貴的第一人稱來體現有慶無言的孝意。當然,以文字來寫有慶及福貴的心理情感比電影人物對白、動作表現得更豐富、更有情感。兩者各自擅用長處來將要表現出來的感情發揮至最佳的地步,倘若小說用電影中頑皮的有慶來表現情感確實有所難度,電影又拍不了小說中福貴的心理情感。電影的情節實不能按小說直拍,在改編後情節處理顯得恰到好處,充分表示出電影第三人稱的長處。

ii) 「苦根」與「饅頭」比讀
小說中,苦根是福貴的外孫、二禧和鳳霞的兒子;在電影中則換了個名字,叫「饅頭」。初時我以為家珍只是隨隨便便說笑罷了,誰知「饅頭」真的成了外孫的名字。電影中亦交代了命名的因由:鳳霞待產的時候,家珍看見正在狼吞虎嚥吃饅頭的婦科王斌教授,心血來潮說:不如叫「饅頭」吧!福貴一時不明就裡,覺得「饅頭」不是一個好的人名。家珍解釋說,先幫孩子取個不顯眼的乳名,這樣閻羅王的簿上就不會有孩子的名字,那麼勾魂使者就找不到孩子,等孩子平安長大,再取個正式的名字。而小說中交代了由於苦根生出來時就沒有媽媽,病重的家珍就給他改命為苦根。
  或者因為小說中福貴一家都挨過了吃地瓜、樹根的日子,生活活得特別苦,特別難過。電影中省去不少福貴一家挨苦的日子,若堅持改命叫「苦根」,就未免較難觸動觀眾的情感。故迫著改名為「饅頭」,是可以體諒的,同時亦顯出編劇的心思和用意。改是必要的,一成不變只會帶來觀眾的嘲諷。


iii) 家珍、二喜、苦根/饅頭的 活著 與 死亡 比讀
  小說中,家珍、二喜、苦根都在最後的二十頁裡相繼死去。而電影中的家珍、二喜、饅頭都沒有死去。是電影時間不容許,或是編劇的刻意安排?我想,後者的成份居多,是編劇刻意洗掉了余華的血腥寫作。有人說這做法是因為人是抵受不了如此大的衝擊,一下子都死去了實是使人難以面對。可是細心一想,這不正是原著作者小說余華的意旨嗎?

《活著》講述了眼淚的豐富和寬廣;講述了絕望的不存在;講述了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 ---余華

這就是余華解說小說原來的主題,所以他狠狠地將福貴身邊的所有人,先是他的父親、母親、好友老全、小兒子有慶、女兒鳳霞、春山、妻子家珍、女婿二喜,甚至只有五歲大的外孫苦根全都「殺掉」。親人全都走了後,福貴卻活多十數年,為的就真的不再是為了家人或愛人,就只是純粹為了活著。他縱使承苦巨大的苦痛,但殘酷的命運已成為了他的摯友,那老牛亦成了他生命旅程中最後重要的一員。
數數手指發現小說中共死去了九個,而電影中交化了死去的則只有四、五個。有人認為小說的暴力情節遠比電影更多,更殘酷。不過仔細地想想,余華筆下死去的人,除了有慶及鳳霞之外,其他的都用了半頁紙,甚至三、幾行文字就死去。余華只是僅僅為親人的死白描了幾句,卻留給讀者想像,牽起一絲絲的淚光。然而,福貴身邊的人一個接一個地倒下去,自己卻堅強地活著,正正點出「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這發人深醒的一句,令我回想四川地震的災民。地震中,總有人要面對爸爸媽媽離去,同時兄弟、朋友、兒子都死去……親人全都離開,只有他仍活著,但卻要面對一個又一個的事實,那麼外人又如何安慰他,要他堅持活著呢?或者能令他堅持活著的僅只有余華那句──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然而,要張藝謀說出這句卻沒有說服力,導演底下的活著並非完全為了活著而活著,而是生命中的僅餘的希望。
電影中家珍、二喜和饅頭都沒有死去,他們都活得很好,只是家珍身體有點抱恙,要經常卧床休息。電影的最後一幕,福貴並沒有了如小說般孤獨地面對人生,而是四口三代同堂共桌地吃飯。導演刻意將福貴、家珍、二喜和饅頭的活著與電影中段悲慘、血腥地死去的有慶和鳳霞形成強烈的對比。
電影所述的福貴,是倚靠著生命中家珍、二喜和饅頭給予的希望而活著,給觀眾帶來的是溫馨、和諧、感人的一幕,寄語人生命中縱使路程崎嶇、曲折,但堅強地活下去,就總有活著的希望。而小說中福貴,無奈地看著一個又一個的人死去,自己卻仍抵受著命運帶來的生離死別的無比痛苦,人亦逐漸看得通透──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縱使連身旁的唯一伴兒老牛都離去,他也得活下去。
在這方面兩者比較下,我會比較喜歡小說原著的內容。人兒時常問:人生活著到底是為何?隨著人長大了,雖然仍找不到一個最好的答案,但看過了余華的《活著》後,就非常認同他所說的一句: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當然,有人認為這並不算得上是一個答案,只是將問題打個轉而沒有解答,我卻認為這是沒有答案中最妙的答案。

iv) 文革內裡的新中國──情節襯托 vs 電影的一部分
顯然易見的是,導演一直沒有打算將原來的意旨完全地表露出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紅色的思想。在電影的後半部,導演花了很大的篇幅去講述中國人在文化大革命中的生活形態,甚至在鳳霞的結婚,以至鳳霞的死亡,很大程度地與文革扯上關係。中國式婚禮,本應就是到處都是紅色的,是喜慶的意思。而鳳霞的婚禮中,也是到處皆紅:紅色的毛主席人像畫,紅色的牆,紅色的毛語錄……展現的並不是喜慶般的紅色,而是革命般的紅色。導演亦特別利用鳳霞的死去突出革命時期的荒謬性。
無疑,導演編改這一幕的用意有二:一是表露自己對文革的抨擊及對人民無知地跟隨新中國的思想;二是希望以這中國的禁忌來引起國際的迴響。他的目的做到了,在國際上贏得了空前的榮譽:法國第十七屆戛納國際電影節評委會大獎、最佳男演員獎(葛優)、人道精神獎;1994年全美影評人協會、洛杉磯影評人協會最佳外語片獎;美國電影電視金球獎最佳外語片提名;英國電影學院獎(相當於英國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獎。
很多觀眾和影評人普遍推崇為張藝謀最優秀的作品,認為它反映了一代中國人的命運,用黑色幽默的方式對中國社會進行了嬉笑怒駡的諷刺和批判。結果,張藝謀在獲得這些讚賞背後,同時亦失去了。因為《活著》是張藝謀迄今唯一一部被禁的影片。中國的電影中國人看不了,看到的只有外國的觀眾,這無疑是一大諷刺。顯然,張藝謀導演在改編時已做了取捨,不惜以禁播來迎合外國人胃口,從而吸引無數國外的目光,促使他步入國際。
然而,小說中的文革、新中國都只是不過是扮演故事背景襯托之用,而電影則是將文革作為電影焦點的一部分,使電影的戲份比重安排略有偏向這一方面,使其他的情節安排變得略為欠缺豐富、緊湊。然而,導演在電影中多番針對文革進行抨擊,將電影元素變得更中國化、共產化。

<二> 電影的第三人稱 與 小說的第一人稱的比讀
電影用的是第三人稱,而小說用的是第一人稱。顯然,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的手法是絕對地不同的。在這方面,余華於《活著》的感言有這樣的看法:

「最初的時候我是用旁觀者的角度來寫作福貴的一生,可是困難重重,我的寫作難以為繼;有一天我突然從第一人稱的角度出發,讓福貴出來講述自己的生活,於是奇跡出現了,同樣的構思,用第三人稱的方式寫作時無法前進,用第一人稱的方式寫作後竟然沒有任何阻擋,我十分順利地寫完了《活著》。」
就連作者余華在寫作上完全地感受到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間的分別。當我打開余華的小說時,就早已將自己代入福貴裡去。福貴由極富步入貧、被拉去當兵、看著兒女長大、逝世……這一幕幕都是以「我」的角度來出發,所寫到的都是一個又一個近乎真實的景象投於讀者眼前,當中無盡的苦及悲痛使無數的讀者都流下同情的眼淚。小說中「我」的心理亦由多方面中自然地展露,正如小說中「我」對有慶感到無限的光榮能用文字從自然的方式陳述出來,既真實又富感情;而電影中,由於根本不能從「我」的角度來拍攝,只有從第三人稱全知的角度來拍攝,福貴的心理卻難以表達,觀眾只有從別的方面揣測福貴的心理,所感受到的情感難免有所失卻。電影只有利用其優勢,從視覺上的人物身體語言及背景音樂補充心內的情感。

<三>  電影改編產生的意象
小說中福貴不會玩皮影戲,走進螢幕後就曉皮影戲。電影中皮影戲的意象甚濃。其中有一個這樣的鏡頭:一個解放軍戰士用刺刀挑起福貴身邊的一個皮偶舉到陽光燦爛的天空。有人認為,皮偶毫無疑問是象徵福貴,而舉上天則預示福貴從此不再是讓人瞧不起的社會低層,福貴的社會地位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對此講法並不反對,但我更加認為皮影戲中的木偶被人用刀挑起,受人操縱,在太陽下展露出人生的活著的無奈。在烈日底下扯線木偶,令人深入反思人生活著的意義。擁有全知角度的好處下,張藝謀將余華小說中受制於第一人稱下所缺少的意象絕妙地表現出來,亦是我最因賞這套改編電影的地方。張藝謀底下的皮影戲象徵人不過是命運手中的一個玩偶,並順道將有慶及鳳霞的死法稍改,令有慶和鳳霞都由福貴「間接地」造成的。福貴堅持要疲憊的有慶上學,又給醫術高明的王教授吃了七個饅頭。這都令福貴受命運的摧殘,眼看著兒女悲慘地死去。這些受命運摧殘的情節都是原著小說所沒有的。始於不能說張藝謀的意象手法高明,只能說第一人稱的方式不便於刻劃意象。

<四>  總結
余華的小說比電影更為突出人生活著的意義: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從改編電影中體現到的並非完全為小說原意,當中還加插了對命運的無奈及對社會的批評。小說裡的福貴無疑令人同情,同時令不少讀者反思人生活著的意義;而改編電影亦是富極高欣賞價值,使人回想生活中在命運擺佈下的無奈。事實上,各有各出色的地方,但要做到取長補短是沒有可能的,因為一個是第一人稱的小說,一個是第三人稱的電影,加在一起反而弄巧反拙。小說與電影兩者中,我愛電影,但更愛余華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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